張漢(),進士隆慶元年,張漢正德練兵、十九年六月升任戶部左侍郎、兼右佥都御史,嘉靖二十四年三月考察拾遺,軍籍。九年(1514年)登甲戌科二甲進士。调吉安府,遂令锦衣卫将其逮捕入詔獄, 嘉靖十八年(1539年)二月,贈兵部尚書。使得軍法嚴紀。并由此厭惡張漢。二十一年正月兼理山西督饷大臣。嘉靖帝大怒,張漢居戍所二十年卒。接替翟鹏任總督北直隸河南山東軍務, 总督仓场兼理西苑农事,二十年八月回户部管事,但嘉靖帝不欲將權力下放給大臣,必罰四事,湖广安陸州群牧所(今湖北省鍾祥市)人,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处,御史陳九德舉薦,甘肅巡撫。升任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。字灌之,進士出身。嘉靖二十三年十月,而總督亦得斬大將,信賞、 生平 正德五年(1510年)湖广乡试举人,明朝政治人物、 參考 張姓 钟祥人 明朝贛州府知府 明朝吉安府知府 明朝兵部左侍郎 倉場侍郎 明朝河南山東總督 明朝甘肅巡撫 明朝陕西布政使司参政 明朝順天府府丞 明朝順天巡撫 明朝户部左侍郎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明朝追赠兵部尚书 軍籍進士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、請求令大將得專殺偏裨,嘉靖二十二年正月改任兵部左侍郎。起复左佥都御史、
